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四)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及2024年离校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的未就业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人员)。
(五)社会人员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六)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京,取得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七)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相关政策,应聘的非京生源毕业生,办理引进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年限10年;
招聘岗位、人数等具体情况详见《北京市怀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本次招聘原则上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如发现重复报名,取消所有报名资格,如有特殊情况请咨询岗位需求表中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2026年1月16日(8:30-11:30、13:30-17:30);报名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怀柔区兴怀大街16号)南平房会议室。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
3.2026年的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2025年及以前的毕业生,须携带国家承认的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需求表》中“其他条件”中所要求相应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合格分数线分的为面试不合格,不参与成绩排名,不予以聘用。面试结束一周内,在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
怀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需求,从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负责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考生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
用人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并依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怀柔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办理聘用手续。
(一)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能按时毕业并如期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
(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拟聘用人员需提供岗位招聘所要求的证书原件,如不能提供,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1.北京市怀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需求表
2.北京市怀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
原标题:北京市怀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